二、园本课程开发应具备的条件
园本课程在我国长期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科学的发展格局。总结相关的课程开发的经验,我们认为园本课程的开发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明确而独特的办园宗旨和教育哲学思想
一般而言,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都有统一的规定,这种规定只是最基本的原则性方面的要求,不可能照顾到各地各类各级学校的具体特殊性。而且千人一面、千校一律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也难满足当今丰富多样的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要求。这就要求幼儿园要有自己独特的教育哲学思想和办园宗旨,即幼儿园要根据具体的师生特点、教育资源和幼儿园环境以及教育者的办园志趣确立自己幼儿园的独特的发展方向。
同样是为幼儿创造活动条件的场所,不同幼儿园办园特色和办园品位很可能大相异趣。有的幼儿园的办园宗旨突出身体锻炼,兼顾其他;而有的幼儿园则强调文体,发展个性特长;还有的幼儿园更注重基础、兴趣的培养,等等。在美国,不同幼儿园的办园的指导思想是不同的,有的宣扬自己主张福禄贝尔的理念;有的则强调自己是蒙台梭利的嫡传,而有的则打着杜威或皮亚杰的旗号。我国有些地方的幼儿园在办园的特色方面已走出了关键的一步,但还不成熟。至于说到教育信念、教育哲学思想,在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的幼儿园呈现的是千园一篇的窘人境地,“撒向孩子的都是爱”显得空洞;“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更是空中楼阁。因此表现在园本课程的开发上显得漫无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