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安德烈亚想要早些醒来,就没有关窗板,只是将房门插上,再将从不离身的一把极其锋利的尖刀,拔出鞘来放到床头柜上。
约莫早晨七点钟,一束暖洋洋的明亮的阳光,在安德烈亚的脸上嬉戏,把他弄醒了。
大脑但凡条理清晰,总有一个主宰的念头,应当说,这个主宰念头总是最后入睡,又最先唤醒整个思想。
安德烈亚的这个念头,还未待他安全睁开眼睛,就已经主宰他了,并在他耳边轻声说他睡的时间太长了。
他跳下床,跑到窗口。
一名宪兵正穿过院子。
在这世界上,最触目惊心的东西中,宪兵要算上一种:那黄蓝白三色构成的警服,不要说心中有鬼而胆怯的人,就是心安理得的人,也要把那视为骇人的色调。
“宪兵来干什么?”安德烈亚心里嘀咕。
可是,他一下子就找到了答案,想必读者早已注意到他判断事物的逻辑:“旅店里进来个宪兵,不足为奇;我还是赶紧穿衣裳吧。”
年轻人说着,就迅速地穿好衣服:他在巴黎虽然过了几个月的花花公子的生活,还没有让仆人把他的这种麻利劲儿毁掉。
“好吧,”安德烈亚边穿衣服,嘴里边咕哝,“我就等着他走,等他一离开,我就溜之大吉。”
他自言自语这工夫,已经穿上靴子,扎好领带,又轻手轻脚走到窗口,再次撩起薄纱窗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