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李贤用几百万买下了东兴市的一套别墅。
那个时候李贤三十岁。
所有曾经瞧不起李贤的人似乎又都成了李贤的好朋友,他们李哥长李哥短的叫着,好像从娘胎里关系就不一般。
那个时候的李太达四岁,刚刚懂事。
成家犹如针挑土,败家犹如水推沙。
穷的时候自然没有什么人理会李贤,可当李贤这个名字出现在东兴市的报纸上的时候,自然会有一堆的好朋友来找李贤。正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李贤的远房亲戚来了,而且不少。
从小一穷二白的李贤最怕的就是别人瞧不起自己,现在好了,所有人都看的上自己,所有人都把自己当作偶像。
有时候,自尊心是把双刃剑。
李贤如果想要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要做到。他从小就倔强,决定了的事情几头牛都拉不回来。
好像烂泥滩一样,越是挣扎,便越陷的深。而李贤一只脚已经陷入了泥潭里,他想把自己的脚拔出来,却不曾发现,另一只脚,其实已经在其中了。
越是想要翻盘的人,越是陷得深。
就算有再多的家产,也无济于事。
他的心已经不在生意上了。李贤每天回家的时候,都搭拉着脸。
从此他每天晚上酗酒,他第一次动手打了杜梅儿。
这个时候李太达六岁。
一旦动起手来,似乎那底线便可以越来越低。李贤开始变得喜怒无常,每次喝酒之后,李贤都会把自己的怒气发泄在自己的妻子身上。他开始的时候用拳头,后来用脚,最后他解开了自己的皮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