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个体心理学有充足的理由把对于社会有益的事情视为是“正确的”。同理,偏离社会的标准和要求就不是“正确的”,并必然会与客观的法律和现实的客观必要性发生冲突。而这种与客观现实的冲突将会使行为人产生明显的无价值感,这种冲突也将会引起受害者同等甚至更强烈的报复;最后,我想要强调的是,违反社会要求也就是扰乱人们内在的社会理想,而我们每个人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怀有这种理想。
由于个体心理学积极强调运用儿童的社会意识来检测一个孩子是否获得成长,所以,个体心理学想要确定和评价儿童的生活风格非常轻松自如。儿童一旦遭遇到生活问题,他就会在考验情境中表现出是否准备充分的行为。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他是否具有社会情感、面对困难的勇气和解决困难的理解力,是否追求对社会普遍有益的目标。然后,我们只需要找到他努力方式的节奏,发现他的自卑感的程度和社会意识的发展强度。所有这些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就形成一个不可分裂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顽固且不可分割的,除非这个统一体被发现有缺陷,随后,新的统一体才可能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