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15.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进行公证?
案例
王女士在朋友的朋友圈里发现了一则辱骂自己的信息,但还没等她想到如何应对时,对方就将信息删除了,朋友只是帮她留下了截图。王女士认为朋友圈里的信息很多人都能看到,辱骂对她的声誉造成了损害,于是准备拿着截图去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然后到法院起诉发布者,但咨询后被公证人员告知无法公证。公证处解释,网站、邮件、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侵权以及部分购物网站上出售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这些几乎能被所有人搜寻或者看到,因此都可以公证。公证时,公证员会在办公电脑上打开网页或者是邮件等,再通过打印网页、截图、下载等手段进行证据保全。但对于微信朋友圈以及QQ聊天记录而言,这些内容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鉴别微信、QQ主人的真实身份,所以进行公证也就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