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很穷,买不起那种精美的硬壳笔记本。大多数时候都是写在学校作为作业本发下来的横格软本里。虽然自己也想办法攒钱买了些硬壳本,可是七八十页的本子,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密密麻麻的文字填满。后来,我便只把那些很“重要”的事情写在硬壳本上,而且是用最细小的字号来写,这样才可以维持得久一点。
学校的垃圾场里,每天都会有别人扔掉的笔记本。有的只用了几页,上面用拙劣的画风涂描着一些人物和风景。我把这样的笔记本捡回来,小心地撕掉前面用过的几页,然后把它保存在自己的抽屉里。
眼前这本大概就是那时候捡回来的吧!封面画已经模糊得什么也看不清了,里面纸张的边缘也已泛黄了,而且因为一直压在抽屉底部而变得潮潮的。如果不是因为前一阵子搬家,这个笔记本不知道还要在这个老旧的抽屉里埋藏多久。
笔记本几乎是空白的,只在第一页上画着一群一寸大小的小人。大概是想着第二页还可以写点儿东西,我并没有撕掉这一张纸。我对着笔记本感慨了一番: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停止写日记的呢?大概是在高中时期吧,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迷上了足球,业余时间总是和同学一起在操场上奔跑追逐,加上课业也繁重了起来,于是渐渐觉得日记这种东西,一天不写也没什么关系——到最后就完全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