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汉又将专注的目光投向蓓儿。
“早在几年前,我就认识他们两个了。”蓓儿很快说道,“约瑟夫比雷蒙大8岁或者10岁左右。5年前,他父母尚未去世时,他住在英格兰。后来才搬到美国这边来,一直住在单身公寓里,就在河岸大道那边。约瑟夫很有钱,经常出去钓鱼、打猎,热衷于户外运动,生活过得很安逸。也与社交界有些来往,认识几位有头有脸的人物,当参加的人数不够时,他也会受到邀请去参加各种晚宴、桥牌会什么的。实际上,比较客观地说,约瑟夫并没有多少值得称赞的优点——”
对一个死人来说,蓓儿的这番评论可以说是对死者的不敬。尽管感受到了这一点,马克汉仍旧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
“那么,史柏林怎样呢?”
“他是现已退休的某位制造业巨头的公子,在史卡斯提尔郊区有一幢非常棒的别墅——我们也把俱乐部的正式射箭场设在那儿。而雷蒙自己则是城里一家公司的顾问工程师。不过在我看来,这只是个挂衔而已,完全是拜他父亲所赐。一个星期只上两三天的班。雷蒙毕业于波士顿大学,是学理工科的。我是在大二放假回家的时候认识他的。我觉得他算不上是一个上进的青年,但确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男孩——快乐、认真,热情而又有点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