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农民起义,也不可能摆脱这种观念,带上极浓的迷信色彩、宗教色彩,自命为“真命天子”,天下未打下来,便早早称上皇帝,并且为高度集中的权力而开始了内让,为个人的神化而大造舆论。中国的农民,没了皇帝便过不了日子,动不动便得靠“金口玉牙”作公断,指望青天……等等,正是一种丧失历史意识、丧失独立意志的“自在”,走向反面便是暴民意识。所以,一乱一治,古代哲人便也仅把“乱”当做一种维持平衡的过渡。而自宋之后,大一统的局面更稳固,也用不上“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循环观了。
这种“理学”带来的历史性大灾难,不独从戴震所说的“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漫漫然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可看出来,在两次落后民族人侵,君臣们束手无策,只待“尽忠”,最后沦为异族的奴隶,也可以看得更清楚。可以说,这是一门制造完美无缺的奴才(内圣)的学问。理学家们的迁腐、愚昧、冷酷、残忍,却对外患手足无措。所以,它也是一种“内耗”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