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必须透支消费,那么透支额度一定要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一般来说,信用卡债务不宜超过信用额度的一半。以前,银行对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控制得相对较严,一般是持卡人月收入的一两倍,所以持卡人在这个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基本是有还款能力的。但现在,由于竞争等原因,银行放宽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控制,给予持卡人的信用额度提高到持卡人月收入的三四倍甚至十几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持卡人透支消费到信用卡额度的一半,就等于消费了他半年的收入。这种消费状况,长久下来,肯定会把持卡人改造成“卡奴”。
第二,控制信用额度,使其处于一个合理范围内。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一把“双刃剑”,低了不够用,高了反而会伤害持卡人。许多持卡人会申办多张信用卡,是源于感觉一两张卡的信用额度太少,害怕透支或取现时不够用,因此办多张信用卡以提高总的信用额度。但是根据计算,一个持卡人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不是单张信用卡授信额度)为其6~12个月的收入总和较为合适。因为这样的额度通常能够在现金流规划与风险控制两者之间保持较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