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学生亦可应科举,合之为七学。
二 科举之手续
制科没有定额,考试亦没有定制,我们可以从略不讲,现时只将常科的手续及内容叙述叙述。常科主管机关属于尚书省下之礼部,谓之省试。主考者初为考功员外郎,后以此官位卑望轻,常与举人发生冲突,自开元二十五年以后,遂改归礼部侍郎主考。每年举行考选一次,考试的时间规定于阴历十一月。我们前面不是说常科所考举子分生徒、乡贡两类吗?生徒之中,又有中央二馆六学的及地方州县学的两种。中央生徒,由国子监祭酒每年挑选学业成就的若干人送入礼部应省试,地方生徒由长史挑选学业成就的若干人送礼部应省试。乡贡则不限于学校内的学生,凡读书分子皆可应试。应试之初,由应试者怀牒自往本县报名,由县令考选送州。再由刺史复核,取中了之后,还举行一种仪式“以乡饮酒礼与耆艾叙少长”;于是贡送到中央。这一班士子先到户部报到,填写姓名履历及保结,户部将册子送到礼部由礼部定期出题考试。凡地方举子进京复试时与学馆生徒同时举行,取中以后,分等给予及第出身等资格,最优的或特别奖擢。唐朝初年规定,凡士子应常贡,只问学力,不限于学校内的学生,但在文宗太和年间,凡公卿士族子弟须先入国学肄业方准应明经进士;在武宗会昌年间,又规定勿论中央或地方一切须由学校出身方准应试。如果会昌年间的规定通行,则唐朝后期百年间,学校与科举之关系反较密切了。省试取中以后,送入国子监,还须读书,酌加津贴,然后上于尚书吏部复试,及格然后应用授官,不及格者越三年再试,所以“韩文公三试于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