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在纂修“续三通”的同时,还修了“清三通”——《清朝文献通考》、《清通典》、《清通志》。三部书在乾隆五十一年至五十二年(1786—1787年)间定稿。
《清朝文献通考》,又称《皇朝文献通考》。全书共300卷,初与《续文献通考》共为一编,乾隆二十六年,“以前朝旧事,例用平书,而述昭代之典章,录列朝之诏谕,尊称鸿号,于礼当出格跳行,体例迥殊,难于划一,遂命自开国以后,别自为书,后《续通典》、《续通志》,皆古今分帙,即用此书之例”[12]。体例与《文献通考》相同,除仍《通考》二十四门分类外,又加“群庙、群祀”两考共二十六门。根据清代社会特点,在子目中删去均输、和买、和籴、童子科、战车等,增入八旗田制、银色、银直及回部普儿、外藩、八旗官学、安奉圣容、蒙古王公等。
《清朝通典》100卷,亦称《皇朝通典》,体例与《续通典》相同,分为九门,各门子目又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做了调整而有所增减。所载典章制度,自清初迄于乾隆。所用材料,大多取自《大清通礼》、《皇朝礼器图式》、《大清律》、《中枢政考》、《大清一统志》、《满洲源流考》、《大清会典》等书编辑而成,材料丰富,分门别类,便于检索。
《清朝通志》126卷,亦称《皇朝通志》,体例与《通志》、《续通志》不同之处,省去了本纪、列传、世家、年谱,仅存二十略。二十略之目,也与郑樵原书相同。该书内容除氏族、六书、七音、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诸略外,大都与《清朝通典》相重复。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名为《通志》,实与《通典》、《通考》为类。”这说明当时官修诸书,并不是真正从实际需要出发,而是硬套名目,“附庸风雅”,点缀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