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年在大学读书时,适值九一八事件发生,日军入寇东北。当时中国军队实行不抵抗主义,南京政府同时又派大员赴日内瓦国联(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控诉,要求国联伸张正义。当时我还属于隔膜党,义愤填膺,等待着国际伸出正义之手。结果当然是落了空。我颇恨恨不已了一阵子。
在这里,关键是什么叫“义”?什么叫“正义”?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可是“宜之”的标准是因个人而异的,因民族而异的,因国家而异的,因立场不同而异的。不懂这个道理,就是“隔膜”。
懂这个道理,也并不容易。我在德国住了十年,没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了,就在我窗外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两个男孩在打架,一个大的十三四岁,一个小的只有七八岁,个子相差一截,力量悬殊明显。不知为什么,两个人竟干起架来。不到一个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几声,立即又爬起来继续交手,当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几次,小孩边哭边打,并不服输,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见。此时周围已经聚拢了一些围观者。我总期望,有一个人会像在中国一样,主持正义,说一句:“你这么大了,怎么能欺负小的呢!”但是没有。最后还是对门住的一位老太太从窗子里对准两个小孩泼出了一盆冷水,两个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战斗才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