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解心得
这一章孔子的言论,专门从怎样事父方面去具体说明什么是孝。考察一个人是否孝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评判:一个是父亲在世时他的志向,一个是父亲去世后他的行为表现,并且给出一个孝顺的标准——“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当然,三年是个虚指,实际上是继续父亲思想的好的部分,那么不好的部分呢?这里没有讲到。
很多人对孔子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不以为然。一是只要不改父之道就算孝顺了吗?标准看似单一。二是不改父之道,是否合理?不应有所发展和创变吗?这些是我们现代人思考的角度。但是,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把孝放在评判为人道德标准的首位,这是为人行事的根基,更把孝道作为家国建构的思想根基。而在孝道中,把对父母的孝顺的阐发放在首位,讲究对“父志”的态度。这一点在《论语》中多处可见。我们今天再次品读《论语》中的孝道不应以对错来论,而应更多地感悟其中的孝道浸染心灵之功用。
(十二)
原 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①,小大由之②。有所不行。知和而和③,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 释
①斯:代词,这、此。②由:动词,遵从、遵照。③第一个“和”是名词,第二个“和”是动词,皆为和谐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