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就业扶贫模式
本节汇总了来自我国20个省、2个直辖市、4个自治区的2016年扶贫情况总结,部分地区(如吉林省、浙江省、重庆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由于缺少资料,暂未被列入统计范畴。
一、各地扶贫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各省(市、自治区)均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下贯彻落实各项扶贫措施,因地制宜,寻找到适合本地发展特色的扶贫方法,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做了充分的准备。2016年各地区转变扶贫思路和模式,从传统的直接性资金补助的援助方式,改为以政策、创造公益岗位、引入产业项目、对接劳务需求、鼓励创新创业等方式带动就业扶贫,真正实现了从“授之以鱼”向“授之以渔”的转变。
从各地总结的文字材料来看,各地的就业扶贫措施可以归纳为12项大类(见图8-1)。具体情况如下:有18个地区采取政策支持手段进行精准扶贫;21个地区实施技能培训计划,通过提高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从而提高就业率和工资;14个地区进行贫困数据摸底排查,建立脱贫台账和贫困人口信息平台,实时监控贫困人口的数量和脱贫情况,及时了解本地区扶贫工作的新进展;13个地区通过鼓励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扶贫,通过创业培训、资金补贴、提供场地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人员扫清障碍、解除后顾之忧;11个地区通过实施就业服务或是就业援助项目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就业难题,如设立“就业服务月”开设免费专场招聘会,提供最新就业信息等,帮助劳动人口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9个地区采用居家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方式,通过该地区的特色产业如旅游、钢铁、制造业等优势,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就近就业,解决了一些年长者、妇女、行动不便者的就业困难;8个地区积极落实责任机制,建立专门的扶贫工作小组,将扶贫工作模块分割,责任到人,由地区一把手牵头,将扶贫作为本地区主要的工作任务之一;7个地区通过实施转移就业,疏解本地过剩的劳动人口,到异地寻找工作机会,实现脱贫;5个地区通过劳务协作对接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一些省份与其他经济形势较好、有一定劳动力需求的地区签订协作方案,每年固定向该地区输送一定量的劳动力,实现精准式的劳务输出;4个地区通过建立劳务公司、培养劳务经纪人等方式进行劳务输出,使得异地转移就业的居民得到更好的保障、更规范的管理;4个地区通过社保兜底提供社保资金补助,保证无法实现稳定就业的劳动人口的基本生活;2个地区通过资金支持帮助贫困人口逐步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