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在1517年万灵节前夕,也就是十月三十一日那天,宣布他反对赎罪券,写了九十五条论纲。其实这九十五条的目的并非是号召宗教改革,只是路德以一位大学教授的身份将赎罪券的神学提出来讨论罢了。
路德反对赎罪券的曲解和误用,这不但对人的得救不利,还影响了教会的正常运作。当时的人们认为天国的钥匙在教会手里,一个人进入天堂前要先洗清生前所犯的一切罪行。他们最怕的是死后在炼狱中的刑罚,因此他们相信只要用赎罪券就可以上天堂,一张赎罪卷能缩短死后在炼狱中的刑罚。
而赎罪劵可以在教堂里购买,因此当时的教堂和牧师都很有钱。马丁路德发现这样的说法与作法完全不能见容于圣经与理性。赎罪券的买卖鼓励了处于罪恶中的人,不去思想基督,不去祈求上帝的饶恕。就这一点,路德的神学与天主教会的神学有明显的不同。
1530年路德在奥斯堡会议上为新运动作了解释,他的改教运动已把基督教欧洲一分为二,更正教会产生了三个主要路线:信义宗、改革宗和英国圣公宗。更正教会主张信徒应该直接和基督联合,因为基督是救恩的唯一来源。他的救恩借着圣灵的能力和上帝的道的教导,临到悔改的信徒。不用玛利亚,也不用圣职人员作祭司来做代求人。上帝会向他的儿女说话,透过先知和使徒、透过圣经、借着个人的启示,上帝以爱心向受造的人类说话,只要是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凭信心可以听到上帝的话并回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