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观察典型的准则,那么价值与非价值的对立就会变得更清楚。我们已经提到,爱和理性在实际经验中与仇恨、冷漠和非理性相对。理性—爱这种典型形式假定在共同的人类思想中是真理、道德、美学和神圣的准则。当这些准则在经验中实现后,就产生真正的知识,真正的善,真正的美,真正的崇拜。但是知识的欢乐也要面对无知和错误;人是善与道德方面的恶的综合体;美的实现了的目的伴有被称作丑陋的困顿;有信仰的人同样也会流于不敬或亵渎。
破坏人类价值统一与和谐的恶产生于不同的根源,但大体可以分为有意的与无意的两类。有意的恶是选择产生的结果;无意的恶是没有人的选择的结果,或尽管有选择,但仍不得不为之的结果。有些人,比如众所周知的苏格拉底,认为人绝不会自愿地选择作恶。对一般的经验来说,这个看法是错误的。人们经常回避承认那些需要经过巨大的劳顿和痛苦才能实现的价值。人们会杀人,会发动战争,否则的话那些自觉的毁灭也会成为有价值的了。蓄意犯罪是一种真实的经验。德国人称之为“破坏的快感”(Schadenfreude),只因为对做坏事的钟爱。波(Poe)称之为“邪恶的捣蛋鬼”。任何说明作恶是快乐的并且会被当作善行的尝试都无法解释这样一个事实,所有这些罪恶都反复被那些知道它们是罪恶但仍要作恶的人所选择。道德方面的恶都是有意的,无意中犯下道德上的错误是不可能的,一切有意的恶都是道德方面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