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回藏之联合
西藏和蒙古,本来是无甚关系的。从元世祖入藏以来,红教的高僧八思巴,首得世祖的尊信。其余的高僧,受封为法王、国师的也很多。喇嘛教僧徒,一时在中国,很为得势。虽然民间不免受其扰累,然而这只是一时的事,要是把眼光放大了看,喇嘛教的传布,对于中国民族的结合,是很有功劳的。红教的行于元朝,是喇嘛教感化蒙古人的第一次。到黄教受俺答的尊信,则是第二次了。从此以后,漠南北犷悍的游牧人,就因受宗教的感化,而变为驯良。从16世纪末叶到现在,300多年,中国北边,就无甚边患。[7]而以西康、青海地方,地势的崎岖,部落的错杂,其文化能渐趋于一致,也是喇嘛教传布之功。元明清三代政府,对于喇嘛教,都是很尊崇的。元朝不必说了。明时,西藏之地,称为乌斯藏,其僧徒,也有来朝见的,亦都受有封号。清朝在关外时,就和达赖音信相通。世祖入关,又迎达赖到京,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后来班禅也受有额尔德尼的封号。[8]元时,西藏的政治,是属于宣政院的。宣政院的用人,是“僧俗并用”。其行政则“军民通摄”。清朝虽设有驻藏大臣,然于西藏的政治,实在不甚加以干涉,宗教更不必说了。有人说:“元世祖的尊崇喇嘛教,是借以笼络西藏人的。清朝则兼用此法,以笼络蒙古。”其实政治、教化,当各随其习尚。西洋唯其政教不分,所以每因争教而至于冲突;而政与教之间,又要相争。中国则把政教分开。政府并不干涉人民的信仰。人民所信仰的宗教,政府对于他,也表示相当的敬礼;而亦不过恰如其分。既不妨害信仰自由,亦不提倡迷信,实在可称为最合理的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