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德洛里埃夫人继续说道:“确实是漂亮的挂毯!手工极其精致!真是绝无仅有!”
这时候,通过阳台的三叶饰在看广场的伶俐的七岁小姑娘贝朗热尔·德·香榭弗里埃大声嚷道:“啊!看呀,弗勒尔·德·丽丝教母!那个漂亮的跳舞姑娘又在石板地上敲敲跳舞了,就在那边的市民堆里!”
大家的确听见了一面巴斯克鼓的响亮的鼓点。
“是个流浪的埃及姑娘。”弗勒尔·德·丽丝懒洋洋地回过头去望着广场说。
“看看去!看看去!”她的那些活泼的女伴嚷嚷着,全都跑到阳台边去了,而弗勒尔·德·丽丝此时还在想着未婚夫对她的冷淡,只是慢腾腾地跟在她们后面,那未婚夫则因这突发事件打断了那恼人的谈话,反倒觉得挺高兴,带着值完勤务的满意心情回到房间顶头。不过,在以前,侍候漂亮的弗勒尔·德·丽丝,对于这个青年队长来说,原是件迷人的美差,但他已渐渐地感到厌烦了,而眼见婚期日益迫近,他就更加一天比一天地心凉了。他可是个朝秦暮楚之人,而且——有必要说吗?——趣味还有点粗俗。虽然出身高贵,可他已经染上了不止一种老兵习气。他喜欢小酒馆,以及其中的乱七八糟的事。他只有生活在粗话之中,生活在士兵的风流之中,生活在唾手可得的美色和成功之中,才会觉得如鱼得水。不过,他倒也曾在自己家里受到过一点教育,懂得一点礼仪,但是,他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已经跑遍全国,非常年轻的时候就被送进了军队,他那上等人的光泽,被武士服的肩带日渐给硬磨掉了。在他出于尚有的一点人的自重而不时地对弗勒尔·德·丽丝的拜访中,他总是感到在她家非常不自在。首先,因为他到处施爱,给弗勒尔·德·丽丝留下的爱就所剩无几了。再者,因为在那么多刻板的、正襟危坐的、有规有矩的美妇人中,他总在担心他那张说惯了粗话的嘴会忽然管束不住,漏出一句半句小酒馆里的话来。那将会出什么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