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毛修之传》云:修之不信鬼神,所至必焚除房庙。蒋山庙中有佳牛好马,修之并夺取之,而其在洛,敬事嵩山寇道士,盖亦汉世黄巾中黄大乙之旧。见《秦汉史》第二十章第六节。
《隋书·地理志》云:梁州崇奉道教,有张鲁遗风,则五斗米道之流传,亦未尝绝。然此二者,皆不能成为全国通行之大教。惟于吉一派,颇与士大夫往来。吉虽为孙策所杀,其道在江东,盖迄未尝绝,至晋世,遂成为所谓天师道者,而流行于士大夫之间。夫其教流行于士大夫之间,则能扫除鄙倍,去其与政治不相容者,且加之以文饰,而豹变之机至矣。
《王羲之传》又云:羲之雅好服食养性,不乐在京师。既去官,与道士许迈共修服食,采药不远千里,而虞珧子妻,亦有服食之术,是神仙家与天师道同流也。案神仙家与医药经、经方,《汉志》同隶方技,其术本自相通。二张皆以符水为人治病,亦未必不通医药。小民急治病,士夫觊长生,觊长生而服食、养性重焉矣。重养性则轻婚宦矣,此褚伯玉所以逃婚,孔灵产所以隐遁也。故神仙家亦道教之一源也。神仙家之说,至魏、晋之世,亦稍符于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