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文字狱的惯技,玩的人,和被玩的人,都太了如指掌了。
李定更不是东西了,一般来讲,小人是东西者也少,他尤甚。封建社会,提倡孝道,父母丧必报丁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李定迷恋官位,竟然瞒丧,为世人所不齿。他跳出来配合舒亶,参苏轼四大该废的理由,就更恶毒了。“轼先腾沮毁之论,陛下稍置之不问,容其改过,轼怙终不悔,其恶已著,此一可废也。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而傲悖之语,日闻中外,此二可废也。鼓动流俗,言伪而辨,当官侮慢,行伪而坚,此三可废也。陛下修明政事,轼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此四可废也。”
他所说的“废”,就是舒亶说的“重典”,“按轼怀怨天之心,造讪上之语,情理深害,事至暴白,虽万死不足以谢圣时,伏望陛下用治世的重典,付轼有司,论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为人臣子者。”贼咬一口,入骨三分;要是小人咬住你,你就只有等死了。
中使皇甫遵到了湖州,捉拿苏轼,那情势就十分可怕了。苏轼在给文潞公的一封信里,写得很凄惨:“某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馀守舍皆妇女幼稚。到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舟搜取,长幼几怖死。既去,妇女恚骂曰:‘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他在给陈师仲书中,很痛苦地回忆这件往事:“悉取焚之。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