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分数的规定是,由区县提出限定录取分数的原则意见,招生学校提出本校择校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准违反规定录取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
限人数的规定是,择校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招收择校生的学校每个新生班人数不得突破50人;
限钱数的规定是,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3万元,不同学校的择校收费标准由各区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再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在高中阶段不准招收挂读生的同时,对于择校生的“三限制”规定是:
在分数方面,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为本校录取分数线下浮5%。
在人数方面,允许的择校生人数为各校计划内招生人数和最高班额之间的差额。例如,某校计划每班招收46人,国家规定的最高班额为54人,则该校每班可以招收8个择校生。
在钱数方面,2001年按照高中教育成本费每人9200元再加上折旧费的3倍,大约为3万元~5万元。除此以外,择校生在交纳了择校费后不需再交赞助费。
名校主动出击,只为优质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