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云原先的笔没了墨水,方友伦为她买的那支——由于昨天的事情她心有余悸,也不敢再去碰一下了,于是,她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叫尚公子帮她扔掉。
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她偶然间发现了那支掉在沙发角落里的水性笔。那是昨天方友伦从虫仔的嘴里拔掉后胡乱地丢在了一边,之后又乱乱糟糟、忙忙活活地将虫仔送进了医院,也就没有人再记得这件事儿了。再者,虫仔被水性笔插穿后颈的时候,她们三个小女生都躲在远处,并没有看见。所以,菲云也就像用普通的笔一样用它。
菲云握着笔,在一旁乱画了两笔。见下水很顺,只不过是红色的油儿。菲云一愕,拿眼看了看笔珠儿——她本以为这支笔是蓝色的油儿呢。不过没关系,也不算个事儿,只要能写字就成。
她在日记的开头这样写道:“也许不相信,我昨天的经历很难用惊心动魄四个字来形容。我现在所处的环境就是事件的发生地,心情超紧张的——而且,笔中所吐出来的油墨也都是红得让人心惊。仿佛我在写每一个字的时候都在消逝着我的血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