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史事:岭外酋帅,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饶,雄于乡曲。
【31】 赋税:隋制言晋田亩税米二斗,一本作二升。
【32】 民食:常平之法在北齐为富人仓。
【33】 赋税、地权:户调及魏齐,皆人人受田,而晋成、哀及魏肃宗时,别有田税,盖指公田。惠帝永兴元诏户调田租。
【34】 赋税:三调谓粟帛杂。杂调外,当折课、市取,然实不能然。粟帛亦有增取。
【35】 户口:杂营户不隶守宰。
【36】 地权:州县屯田,利入守宰。皇后脂泽田,禁封良田,公园地,此等悉皆私租。
【37】 赋税:役女丁。
【38】 职官:厨帐、厩库、使命、宾客,皆取给于民,此亦随身用度,吏役疾,则役之者多取矣。
【39】 赋役:远役厉民,如筑长城,不照料弱者之归,亦其一事。
【40】 赋役:平定赀产。
【41】 赋役:九等定户,不始文襄。
【42】 赋役:质役,盖负物不能赏,出力为代。
【43】 赋役:南朝丁税。
【44】 地权、赋税:山泽之税出启乞,此与以特权封建无异。
【45】 地权:苑囿多占耕地。
【46】 工业:冶专治兵,不关民用。北朝。
【47】 赋税:南北朝时,盐税公私弊皆甚深。
【48】 兵:长上之名,不始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