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破
桑德勒、洛克、托马斯三人本来都是通缉犯的重要嫌疑人,因此,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部在FBI警员的监控范围之内。当通缉犯冒险入住酒店后,即便是伪装得再好,碰到警察突如其来的调查,心里都会发虚。酒店的盗窃案本来与桑德勒并没有太大关系,但是身为国际通缉犯的他,即便是例行公事的审问,也会令他焦躁不安。不过他与一般罪犯不同的是,他会用旁若无人的阅读来缓解自己的焦躁,只可惜,他拿错了书。他看的那本书是用希伯来语写成的。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希伯来语写的文字一般是从右向左写,所以看的时候,应该也是从右向左看。麦克警长从监控器中发现桑德勒看书看得极为认真,而且眼睛一直在跟着书中的文字从左向右移动,这充分说明了桑德勒本就不懂希伯来语,由于是做贼心虚,假装认真地从左向右阅读罢了。一般警察也许看不出,但对于办案经验极为丰富的FBI警员而言,这点小把戏根本不会逃过他们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