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原 文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①,宁媚于灶②’,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③,无所祷也。”
注 释
①媚:巴结、奉承。奥:这里指屋内位居西南角的神。②灶:这里指灶旁管烹饪的神。③天:天理,一说喻君。
译 文
王孙贾问道:“‘与其奉承奥神,不如奉承灶神。’这话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如果得罪了天,那就没有地方可以祷告了。”
读解心得
关于这一段话说法比较多。一种代表性说法认为这是讲祭神的,无其他喻义。另一类代表性说法认为表面是讲祭神的,实际上是有其他喻义的。天喻君,奥喻内臣,灶喻执政者。孔安国等认为“贾,执政者,欲使孔子求昵之,故微以世俗之言感动之也”。想让孔子巴结他,故意以此语诱发。还有认为王孙贾是请教孔子是否应该去巴结弥子瑕之类的人。对此孔子给出的答案都是如果得罪了天的话,即使祷告众神也是没用的。《左传》宣四年《传》:“言人有妄求于君即是得罪。”认为妄求于君就是得罪。那么,这个获罪于天,到底是违背天理,还是得罪天神,还是触怒君威呢?不作无证之解,存疑更妥帖。有人说孔子这句话蕴含了深刻的道理,讲述了如何游刃于内臣与当权者、地方官与君主之理,本人认为这种说法不妥,解读经典不可超出文本限度无节制地挖掘或臆出其他之解,不是文本之原义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