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穷就是语言道断,理极就是心行处灭。修行至心尽言绝之时,才能够明白佛法。心行未尽,未解佛法,更不会说法,所以云如来所说的法,不可以心取,更不可以口说。
语言道断就是不可说,心行处灭就是不可取,那又是什么呢?就是非法、非非法。
如来所说的法,不是有(非法),又不是无(非非法)。黄檗禅师云:“法本不有,莫作无观;法本不无,莫作有观。”法不是有、不是无、不是亦有亦无、不是非有非无,离四句,绝百非,就能见到诸法的实相。诸法的实相亦即无为法,无为法不可以说有——有生死;更不可以说无——无生死。无为法内既无生死,何来有生死灭?有为法有烦恼可断,无为法中,既无烦恼,何来断烦恼?
一切三贤十圣,皆证无为法:从有为——有烦恼可断,入无为——烦恼空,无烦恼可断,便是无为。
南传佛法以初果、二果、三果为贤,四果阿罗汉为圣。大乘以十住、十行、十回向为三贤位,十地菩萨为十圣位。虽云无烦恼,亦有贤圣之差别,犹如大海,大海是一,但是大海有浅有深,是故有差别。无为法是一,但亦有贤圣之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