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亨利因为主要靠战马冲刺之力,他只能单手持枪,另一手必要拉着缰绳,到了近前方才以双手持枪。与他相比,我对马匹没有那么大的依赖,可以不用挽缰。此时丁亨利已掉转马头,对着我,又是一声喝,马如火影,直冲而来。
我的力量不及他,如果再想拨开他的枪尖,那是以己之短,击人之长。既然拨不开,那就干脆只想着如何闪避,再找机会进攻,这才是正确的应对之策。
丁亨利已越来越近,十丈距离,对于快马来说实在微不足道。二段寸手枪虽然神妙,但毕竟是在战马交错的一瞬间连发两枪。与丁亨利比试,战马交错的时间几乎只有平时的一半,我只能不让自己的马跑得太快,否则根本来不及用全这招二段寸手枪。可是如果我的马跑得太慢,力量又会与丁亨利相差太远,而且马一慢,防御起来也更加困难,我必须保持一个正好能让二段寸手枪出手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