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知识品行合一。
知识品行合一是陶行知针对民国时期“教育与训育”分家的情况提出的德育方法。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学习知识与修养品行是受同一学习心理定律之支配的,我们如果强为分家,必至自相矛盾,必至教知识的不管品行,管品行的不学无术”。他认为这是品德教育最大的不幸,德育与智育被放在了完全对立的位置。如何正确处理这对矛盾呢? 陶行知认为:“真正的训育是品格修养之指导。我们要在‘事’上去指导学生修养他们的品格。事应当怎样做,学生就应当怎样修养,先生就应当怎样指导。”[27] 他把生活教育中指导学生获得真知的“教学做”原理,用来指导学生进行品德修养,从而使得知识教育和品德教育都围绕着“事怎样做”这样一个中心进行,亦即“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修养品德。在品德修养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品德教育具有知行统一的特点,传授道德知识为第一步,而更为重要的是把道德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教师“最大的责任是引导学生参与现代人生切要的生活”,但在学生进入社会行动之前就应帮助学生提高明辨善恶、是非、曲直、公私、义利的能力,让他们在一举一动前能下最明白的判断。这些均是品德养成的要素。陶行知的这种知行统一的观点,在生活教育理论中随处可见。他反复强调说:“过什么生活,便是受什么教育”。如果“过的是少爷生活,虽天天读劳动的书籍,不算是劳动教育;过的是迷信生活,虽天天听科学演讲,不算是受着科学教育”。生活教育既是知识教育,又是品德教育。生活教育是人民大众的教育,“大众必须正式承认他,并且运用他来增加自己的智识,增加自己的力量,增加自己的信仰。”[28]可见,知识品行合一的德育方法,寓理于事,品德教育需要这种潜移默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