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强调人的主观自我意识,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使人们在精神上独立起来。他说:
天地,人所造,众人自造,非圣人所造。圣人也者,与众人对立,与众人为无尽。众人之宰,非道非极,自名曰我。我光造日月,我力造山川,我变造毛羽肖翘,我理造文字言语,我气造天地,我天地又造人,我分别造伦纪。[7]
他所说的“我”是一种主观精神,是与程朱理学中的“道”与“极”相对立的道德精神观念。很明显,龚自珍是在用主观唯心论的道德主张反对封建统治者推崇的程朱理学所主张客观唯心主义的道德精神,具有进步意义。
龚自珍、魏源等地主阶级改革派关于道德问题的论述,不仅在抨击旧道德,揭露道德危机方面有着社会震撼作用,而且发出个性解放的呼声。这种呼声尽管很微弱,但成为他们伦理思想中具有新意的内容,包含着近代“道德革命”的思想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