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贤走马御前,上射其马,贷以不死,忠贤不自畏罪,乃敢进有傲色,退有后言。从来乱臣贼子,只争一念放肆,遂至收拾不住,奈何养虎兕於肘腑间乎?其大罪二十四。伏乞敕下法司,逐款严究正法,以快神人共愤。其奉圣客氏,亦并令居外,无令厚毒於宫中。其传应星等,亦著法司勘问。
其时有给事中魏大中、陈良训、许誉卿,御史周宗建、李应升、袁化中,太常卿胡其赏,祭酒蔡毅中等,并勋臣抚宁侯朱国弼,南京兵部尚书陈道亨,侍郎岳元升等,交章论劾。
又有工部郎中万火景,因陵工不敷,奏请内府废铜铸钱足用,为忠贤所阻,也上一本论他。大略曰:臣见魏忠贤毒捕士庶,威加缙绅,生杀子夺,尽出其手。
且自营西山坟地,仿佛陵寝,前列祠宇,后建佛堂,金碧辉煌。
使忠贤果忠、果贤,必且以营坟地之急,转而为先帝陵寝之急;必且以美梵刹之资,为先帝陵寝之资。乃筑地竖坊,杵木雷动,布金施粟,车谷如流,曾不闻一痛念先帝之陵工未完,曾不一蒿目先帝之陵上无措,靡金数百万。乞加显戮,以安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