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论实验学校中的作业及其心理学基础
杜威反对“作业”的传统定义,即是认为作业乃是为了使儿童安静下来并且形成勤奋习惯的练习,这种练习是对已经学过的东西的背诵和简单推演。在杜威那里,作业乃是指复演社会生活中的某种工作或与此相关的活动方式。在杜威学校中,作业是通过以木块和用具进行的商店工作、通过烹饪和缝纫以及纺织的工作来进行的。为什么要选择这种“作业”呢?
杜威认为,从心理学上看,作业的基本点在于它在经验的两个方面——智力方面和实践方面——之间维系平衡:作为一种作业,它是积极的和主动的;它通过身体的器官,如眼睛和手等表现出来。同时它也包含对材料的不间断的观察、不间断的制订工作计划和反思,以便使实践的东西得以成功地进行下去。不过,必须把这种实践性作业与职业性的工作分别开来,前者以自身为目的,在乎的是儿童的观念和行动能力的生长;而后者则关心工作所能得到的实际利益。而且,在后者的情况下,“作业”就降低为单纯的例行公事和惯例,它把掌握某种工具和生产某些物品变成了活动的主要目的,而不管儿童是否在工作中获得了生长。杜威特别强调:“只要着眼点在于外部的结果而不在于包含在达到结果的过程中的心理的和道德的状况和生长,这种工作可以叫做手工的工作而没有理由称为一种作业。”“离开了真实的需要和动因,感官训练就成为纯粹的体操训练,易于沦为获得几乎无异于观察中的窍门和戏法的东西,不然,就沦为对感觉器官的单纯刺激。”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