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中四年这个冰冷刺骨的冬天里,由强藩李希烈点燃的战火正在帝国的腹地肆意蔓延,并且已经烧到了帝国的财富重镇江淮地区。
与此同时,唐德宗李适正坐在奉天简陋的天子行宫里,看见另一场火焰正在他的灵魂深处灼灼燃烧。
这是一场旧我与新我激烈交战的火焰。
翰林学士陆贽告诉他:要想让这个千疮百孔的帝国在熊熊燃烧的战火中像凤凰涅槃一样获得重生,他就必须迈出他帝王生涯中最艰难的一步,“痛自引过以感人心”,向天下人公开忏悔自己的所有过错。简言之就是四个字——下诏罪己!
德宗李适并不知道“下诏罪己”能否让帝国获得新生,他只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他只知道,如果不这么做,离散的人心将难以凝聚,沦陷的土地将难以收复,失落的尊严将难以挽回,破碎的家国将难以重建。而他本人,也将永远无法走出由这一切构成的巨大梦魇……
兴元元年(公元784年)正月初一,大唐帝国的臣民们听到了一则令他们万分意外的消息:天子李适颁布了一道《罪己诏》。
天子罪己?
这可是一件新鲜事儿。
诏书公开发布的当天,四面八方的老百姓无不奔走相告,都想一睹为快。
这是中国历史上比较著名的一道皇帝罪己诏,其辞痛切沉郁,其情挚诚感人。尤为可贵的是:以往的皇帝通常是在面对重大灾变时,出于对“天谴”的敬畏才不得不下诏罪己,其辞往往流于形式,其情亦难免惺惺作态。而李适此诏则迥然不同。他一下子就把批判的矛头指向自己,以一种“知耻近乎勇”的精神,一一剖析了自己的毛病、缺点、过错。这既是在灵魂深处闹了一场革命,又不啻于是在天下人面前裸奔了一回。此诏虽是由翰林学士陆贽所草,但肯定是要李适过目点头才能公布的。所以说,李适在这件事上所表现出的真诚和勇气,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今将此文节录于下,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