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41~1842年经济危机的推动下,工人阶级掀起了第二次宪章运动的高潮。1842年4月12日,宪章派在伦敦举行了第二次代表大会,制定了请愿书,向国会提出申请。除了坚持《人民宪章》的六项要求外,还提出了废除“新济贫法”、取消劳动院、要求政教分离、取消什一税等,甚至提出了取消资本家对土地和生产资料独占的要求。这次请愿书所提出的更为激进的要求,说明宪章运动已经摆脱了资产阶级的影响,具有更加纯粹的无产阶级性质。然而,国会又否决了请愿书,宪章派领导机构号召工人举行总罢工,进行抗议活动。8月9日,曼彻斯特工人首先宣布总罢工,各地工人纷纷响应,罢工席卷全国,但由于政府派军队镇压了罢工,运动再次转入低潮。
1847年的经济危机和1848年欧洲各国的革命运动,特别是法国二月革命的胜利,给宪章运动注入了新的动力。1848年年初,全国宪章协会恢复活动,筹备第三次请愿。第三次请愿书宣布,劳动是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享有优先权,权力的唯一来源是人民。工人群众还提出了建立共和国的要求。在第三次请愿书上签名的有500多万人,宪章运动形成了第三次高潮。1848年4月3日,宪章派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到国会递交请愿书。政府调集了30万军队,准备镇压工人。4月10日清晨,当成千上万的工人向国会进发时,宪章派的右翼领导人屈服于政府的武力威胁,力劝工人解散回家,请愿书只由几个领导人送交国会,这样运动便夭折了。随后,政府下令解散宪章派组织,并大肆逮捕宪章派积极分子,宪章运动归于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