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她的背影,恍惚间好像真的回到了大学时代。
大一报到那天,我人生地不熟,站在学校分配好的寝室门口发呆,一个穿得像只花蝴蝶的女生忽然凑到我耳边,细声道:“同学,你真的想和那些陌生人住一起吗?”
我心想,你不也是陌生人么,嘴上却脱口而出:“不想。”
女生灿烂地笑起来,牵起我的手晃来晃去:“那一起去外面租房子住好不好?就我们俩。”
这只自来熟的花蝴蝶就是蔷薇。
我就那么鬼使神差地跟着她走了,一起在学校附近找了间合租屋,从此开始了四年的同居生活。
我从来没像了解蔷薇那样了解过一个人,她爱打扮、爱自拍、爱做美甲、爱吃面包、爱看情景喜剧、爱做饭给我吃。
没错,不是爱做饭,而是爱做给我吃。
“就连男朋友都没尝过我做的菜喔。”这是她当年的原话。
可惜就在我感动地红了眼眶时,她接着说:“他只爱尝我的身体。”
“……滚。”
但不可否认,蔷薇厨艺真的很好,大学时代的我每天最期待两样东西,一个是放学铃声,一个就是蔷薇做的大餐。
在那之前,我们总会一起先去趟超市,推着购物车,说说笑笑地采购一些烹饪用的材料及一大堆零食。
就像现在这样。
蔷薇一下子拿了五六盒曲奇,我正准备发火,就见她冲我抛了个媚眼:“我记得你当年最爱吃这牌子的曲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