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衮的事,值得讨论,皇帝赏赐的御膳该不该推辞?堂封该不该不要?
《论语》里有一段:“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原思,就是子思,他曾经给孔子做家宰,孔子给他定了九百斛小米的工资,他推辞不要。孔子说,你拿着!如果你觉得自己不缺吃的,拿去分给你的邻里乡党!
为什么子思应该拿呢?你不拿工资,就给其他人形成道德压力,引起连锁反应,破坏生态。
《吕氏春秋》里还有“子贡赎人、子路受牛”的故事: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是他自己很有钱,就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遇难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